知识产权的特征:
1、 无形财产权。
2、 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。
3、 双重性:既有某种人身权(如签名权)的性质,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。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,它只保护财产权,不保护人身权。
4、 专有性: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。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,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,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。
5、 地域性: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,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。
6、 时间性: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,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。
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:
1、 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现国际经济接轨;
2、 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,促进技术创新;
3、 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;
4、 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资;
5、 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。
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我们,我们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商注册、代理记账、代理出口退税、纳税筹划、税务服务、批文资质、知识产权代理等基础业务的服务公司。